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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第三届全国中小企业品牌营销案例征集公益大奖方案

时间:2026-01-26 09:21:51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关于“鼓励支持中小微企业实施技术改造、质量改进、品牌建设”的战略部署,献礼第十个“中国品牌日”,更好服务全国各中小企业和品牌建设类社团组织有关会员单位,切实提高我国中小企业品牌建设能力和大学生品牌营销素质,在重庆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山西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全国品牌社团组织联席会秘书处和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中国工商管理案例中心指导下,重庆移通学院、重庆市品牌学会联合全国数十家中小企业社团组织(协会、促进会)和品牌社会组织(学会、研究会、促进会、协会、研究院、中心)等单位,携手共同主办“2026第三届全国中小企业品牌营销案例征集公益大奖”。

一、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

重庆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山西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全国品牌社团组织联席会秘书处

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中国工商管理案例中心

主办单位

重庆移通学院

重庆市品牌学会

特邀联办单位

重庆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会

晋中信息学院

山西省品牌研究会

山西省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会

联办单位

江苏省品牌学会、山东省品牌建设工作委员会/山东省企业文化学会、北京品牌协会、浙江省品牌建设促进会、宁夏品牌研究会、福建省品牌文化发展研究会、内蒙古品牌建设促进会、广东省企业品牌建设促进会、上海黄浦江南品牌文化促进中心、河南省卓越质量品牌研究院、河南省连锁经营协会、四川省文化品牌发展促进会、安徽省企业品牌促进会、北京品牌智造规划设计研究院、福建省文化品牌促进会、陕西省三秦品牌发展促进中心、新疆区域品牌经济发展促进会、黑龙江省品牌协会、天津市品牌学会、河南省品牌文化研究发展中心、广西品牌发展促进会、江西省品牌建设促进会、青海省品牌建设促进会、连云港市品牌发展协会、无锡品牌学会、济宁市品牌建设促进会、阜阳市企业品牌促进会、徐州市品牌研究会、青岛西海岸新区品牌发展促进会、苏州市品牌促进会、河北省中小企业协会、北京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会、天津市中小企业协会、广东省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会、吉林省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协会、贵州省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会、河南省中小企业协会、陕西省中小企业协会、江西省中小企业协会、成都市中小企业协会、黑河市中小企业协会、扬州市中小企业协会、镇江市中小企业协会。

承办单位

晋中信息学院淬炼商学院冲突营销学院

重庆移通学院淬炼商学院冲突营销学院

泰山科技学院淬炼商学院冲突营销学院

重庆移通学院数字经济商学院

重庆市品牌学会咨询策划部

重庆文理学院品牌科学研究所

重庆移通学院中小企业商业案例研究中心

重庆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会品牌战略研究中心

协办单位

叶茂中冲突商学院

北大纵横管理咨询集团

商界传媒集团

晋中信息学院相关学院及部门

重庆移通学院相关学院及部门

重庆市兵工学会品牌与企业文化专业委员会

支持单位

哈尔滨工业大学重庆研究院

中国网产业供销频道

环球网城市频道

上海迈迪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上海欧赛斯文化创意有限公司

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南方略企业管理咨询重庆有限公司

上海锦天城(重庆)律师事务所

北京明德伟业营销咨询有限公司

木兰姐(广州)品牌管理有限公司

重庆一祠八堂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重庆向上品牌形象整合设计有限公司

重庆荣途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全面品牌管理(重庆)有限公司

为保障2026第三届全国中小企业品牌营销案例征集公益大奖顺利进行,本大奖成立组织委员会和秘书处,负责大奖宏观统筹和组织协调工作,大奖秘书处办公室设在重庆移通学院淬炼商学院。

2026第三届全国中小企业品牌营销案例征集公益大奖组织委员会和秘书处、评审专家委员会、仲裁委员会名单另行发布。

上述所有单位均合法合规经营业务,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正确的社会舆论导向,确保大奖安全稳定运行。

二、大奖名称

2026第三届全国中小企业品牌营销案例征集公益大奖

三、参评资格与对象

1.全国中小企业

2.社会组织机构、咨询策划机构等相关单位

3.在校大学师生

四、参评条件

1.案例中的企业必须是中国大陆地区注册的合法存续经营、持有自主商标且适合开展营销的中小企业。

2.案例必须是2025年度(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期间)的已执行的真实企业品牌营销案例,而非未实施的策划方案。

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参考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见附件1)。需特别说明的是,该规定中第七条所列情形不适用于本奖项评审,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大型企业全资或合资子公司可正常参评。

五、评审形式

本次大奖采取团体参评形式(每个团队由3-7名选手组成),参评团队以“XXX 品牌案例写作团队”名义参赛,需要事先征得相关企业的书面同意。‌

全国评审:由大奖组委会组织按统一标准进行评审。

、奖项设置

大奖评委会按评审标准评审,奖项设置如下:

(一)品牌营销案例优秀奖(入围奖)

1.品牌营销案例优秀奖 100名 由大奖组委会颁发荣誉证书。

(二)品牌营销案例大奖

2.年度品牌营销案例大奖金奖 1名 5万元/名

3.年度品牌营销案例大奖银奖 1名 4万元/名

4.年度品牌营销案例大奖铜奖 1名 3万元/名

(三)品牌营销案例单项奖

5.品牌智能营销奖 1名 2万元/名

6.品牌体验营销奖 1名 2万元/名

7.品牌爆品营销奖 1名 2万元/名

8.品牌美学营销奖 1名 2万元/名

9.品牌焕新营销奖 1名 2万元/名

(四)品牌营销案例推荐奖

10.优秀伯乐奖 10名 0.1万元/名

说明:

① 2-9奖项颁发给企业及案例开发团队(包括推荐人及写作团队等),获奖案例企业获得组委会授予的奖杯,案例开发团队获得组委会授予的证书(其中:品牌营销案例单项奖均认定为“年度品牌营销案例大奖单项一等奖”),获奖案例企业、案例写作团队、案例推荐人共同获得奖金,分配比例为4:5:1;

② 10奖项颁发给推荐单位或个人;

③ 获奖案例经修订后,将编入《中小企业商业故事案例集》,可用于全国相关机构品牌传播和高校教学;

④ 获奖及优秀案例达到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中国工商管理案例中心案例库质量标准,可推荐入库,用于全国高校教学。

、工作分工

(一)社会组织、相关单位

1.每家社会组织可自主推荐本会不超过5家优秀中小企业会员参评,展示本组织和企业品牌形象及价值;

2.担任联合主办单位,共同发掘、分享和交流优秀实践案例,共建互动平台,共促业务发展;

3.应邀担任《中小企业商业故事案例集》工作委员会委员;

4.获得品牌营销案例大奖活动相关奖项(主要包括品牌营销案例推荐奖,如组织团队进行案例写作,则与企业共同获年度大奖、单项奖等)。

(二)中小企业

1.组建企业案例写作团队,撰写企业案例,展示团队实力;

2.积极提供本企业品牌营销案例资料,展示企业品牌形象;

3.获得品牌营销案例大奖活动相关奖项(主要包括年度大奖、单项奖);

4.择优推荐入选全国品牌社团组织联席会秘书处、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中国工商管理案例中心案例库等;

5.获奖案例选送中国网、环球网、商界等主流媒体报道和推广;

6.获奖案例入编《中小企业商业故事案例集》推广。

(三)大学师生

1.在校大学生和老师组成案例写作团队,发掘优秀案例,展示团队实力;

2.获得品牌营销案例大奖活动相关奖项(包括与企业共同获年度大奖、单项奖,案例推荐奖等);

3.推荐入选全国品牌社团组织联席会秘书处、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中国工商管理案例中心案例库等;

4.获奖案例选送中国网、环球网、商界等主流媒体报道和推广;

5.获奖案例入编《中小企业商业故事案例集》推广;

6.指导老师应邀担任《中小企业商业故事案例集》编辑委员会编委。

、大奖流程

阶段

时间

备注

报名

2026.03.30截止

以企业为单位统一提交盖章版《2026第三届全国中小企业品牌营销案例推荐报名表》扫描件(附件2)至大奖专用邮箱报名。

案例上传

2026.04.20截止

案例写作团队提交案例及《2026第三届全国中小企业品牌营销案例撰写公司授权书》(附件3)、《2026第三届全国中小企业品牌营销案例写作团队信息表》(附件4)扫描件至大奖专用邮箱。

全国评审

2026.04.30截止

1.提交的案例全部通过“中国知网”、“维普”查重,重复率超过20%的案例作品取消参评资格。

2.专家根据评审规则公正、公平评审。

讲座、论坛、研讨会

2026.05.01-05.15

专家学者、企业领导、高校师生、社会组织与营销机构等开展讲座、论坛、研讨会、围炉夜话、高管课堂等活动。

颁 奖

2026.05.16

全国各社会组织和相关单位、案例大奖及单项奖企业代表、推荐奖获奖代表、案例写作团队(包括在校师生)代表、品牌专家、学者等,由大奖组委会统一组织到晋中信息学院现场颁奖。

自由活动

2026.05.17

嘉宾校园参观、分散自由活动。

、报名方式

大奖报名和更多信息,请关注重庆移通学院官网https://www.cqytxy.edu.cn(通知公告)的《2026第三届全国中小企业品牌营销案例征集公益大奖方案》。

1.为确保案例真实性和实效性,征集对象(全国各中小企业及品牌社会组织、相关单位和在校大学师生、全国各省市中小企业)需联动企业,以企业为单位报名。征集对象下载《2026第三届全国中小企业品牌营销案例推荐报名表》(附件2),报名信息填写完毕后,打印盖章并扫描。

2.将《2026第三届全国中小企业品牌营销案例推荐报名表》的扫描件上传大奖专用邮箱。报名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30日,逾期不接受补报。报名后,若无特殊情况,不能变更报名信息。

大奖报名下设四个分区,第一分区、第二分区、第三分区、第四分区,分别由各分区负责人处理报名事宜。

、案例写作与上传

(一)案例写作

1.全国各品牌社会组织、各中小企业社会组织和相关单位如学会、研究会、促进会、协会和研究院等推荐企业报名,或者中小企业自荐报名后,可自主成立企业案例写作团队撰写案例,也可定向邀请相关单位人员(如咨询机构人员、在校大学师生等)或通过组委会邀请在校师生进行案例撰写。案例写作团队人数应在3-7名(含)以内,其中设队长1名。

2.在校大学师生推荐企业报名,可组成案例写作团体撰写案例。高校案例写作团队可以由高校教师、高校学生、企业员工等共同组成,写作团队可跨年级、跨专业、跨学校,应在3-7名以内,其中设队长1名。可增加1名老师担任指导老师。

3.征集对象上传作品时,需附《2026第三届全国中小企业品牌营销案例撰写公司授权书》(附件3)、《2026第三届全国中小企业品牌营销案例写作团队信息表》(附件4)。

(二)作品递交要求

1.征集对象就每一个企业只能递交一份案例(PDF版本,语言为中文)。每份案例应当包含封面,封面内容需包含企业名称、作品名称,参评案例写作团队成员姓名,队长联系电话和专用邮箱地址。总计页数包含目录、摘要、引言、主体部分、附录、表格和参考资料,但不含封面、调查问卷和调查结果等附件(详见附件5《2026第三届全国中小企业品牌营销案例写作规范要求》)。

2.作品递交命名格式:企业名称-作品名称。

3.参评作品请按规定2026年4月20日前上传至大奖专用邮箱。

、比赛费用

本届大奖为公益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活动经费全部由重庆移通学院赞助提供。

、案例授权

获奖案例企业和案例开发团队(含案例推荐和写作团队)接受奖项即表示愿意接受和履行以下授权声明:同意主办单位拥有获奖案例作品著作使用权,有权将获奖案例整理成专集出版,有权将获奖案例或改编后的案例应用于大学教学。经获奖案例企业和作者同意,主办单位有权整理和改编获奖案例,将改编后的案例通过电子或纸质期刊、图书等形式公开发行。

、大奖组委会联系方式

2026第三届全国中小企业品牌营销案例征集公益大奖组委会相关联系方式如下:

大奖总联络人:董道进18084045186

第一分区负责人:张文燕18935460073

第一分区范围: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宁夏、‌新疆、‌青海、‌陕西、‌甘肃。

第一分区大奖专用报名及案例上传邮箱:sme_marketing1@163.com

第二分区负责人:牛 敏15192734857

第二分区范围:‌河南、山东、‌江苏、‌安徽、‌上海、‌浙江、‌福建、台湾。

第二分区大奖专用报名及案例上传邮箱:sme_marketing2@163.com

第三分区负责人:刘 雯17783820050

第三分区:湖北、‌湖南、‌江西、广东、‌广西、‌海南、香港、澳门。‌‌

第三分区大奖专用报名及案例上传邮箱:sme_marketing3@163.com

第四分区负责人:董道进18084045186

第四分区:‌重庆、‌四川、‌云南、‌贵州、‌西藏。

第四分区大奖专用报名及案例上传邮箱:sme_marketing@163.com

、注意事项

1.本次品牌营销案例应为参评者原创作品,严禁抄袭。

2.参赛案例严禁传播一切不良言论和思想,严禁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3.其它未尽事宜、调整补充事宜以及活动解释权归大奖组委会。

附件:

1.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附件1)

2.2026第三届全国中小企业品牌营销案例推荐报名表(附件2)

3.2026第三届全国中小企业品牌营销案例撰写公司授权书(附件3)

4.2026第三届全国中小企业品牌营销案例写作团队信息表(附件4)

5.2026第三届全国中小企业品牌营销案例写作规范要求(附件5)

2026第三届全国中小企业品牌营销案例征集公益大奖组委会

2026年1月18日

附件1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制定本规定。

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以及企业控股等情况,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三、本规定适用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的以下行业: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四、各行业中小企业划型定量标准为: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亿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营业收入3000万元以下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2亿元以下的为中型企业。

(二)工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且营业收入20亿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以下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且营业收入2亿元以下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且营业收入20亿元以下的为中型企业。

(三)建筑业,组织管理服务。营业收入8亿元以下且资产总额10亿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800万元以下且资产总额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营业收入8000万元以下且资产总额1亿元以下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8亿元以下且资产总额10亿元以下的为中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且营业收入20亿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人以下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且营业收入2亿元以下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且营业收入20亿元以下的为中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且营业收入5亿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人以下且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从业人员50人以下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且营业收入5亿元以下的为中型企业。

(六)住宿和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且营业收入4亿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人以下且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且营业收入4000万元以下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且营业收入4亿元以下的为中型企业。

(七)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500人以下且营业收入10亿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人以下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且营业收入1亿元以下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00人以下且营业收入10亿元以下的为中型企业。

(八)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10亿元以下且资产总额50亿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营业收入1亿元以下且资产总额5亿元以下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亿元以下且资产总额50亿元以下的为中型企业。

(九)房地产业(不含房地产开发经营),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不含组织管理服务),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且营业收入5亿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人以下且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且营业收入5亿元以下的为中型企业。

五、企业规模类型划分以企业有关指标上年度数据为定量依据。没有上年度完整数据的企业规模类型划分,从业人员、资产总额以划型时的数据为定量依据,营业收入按照以下公式计算:营业收入(年)=企业实际存续期间营业收入/企业实际存续月数*12。

六、不符合中小企业划型定量标准的企业即为大型企业。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

七、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企业的分支机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型定量标准,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大型企业:

(一)单个大型企业或大型企业全资子公司直接控股超过50%的企业;

(二)两个以上大型企业或大型企业全资子公司直接控股超过50%的企业;

(三)与大型企业或大型企业全资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企业。

八、企业规模类型采用自我声明的方式,企业对自我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在监督检查、投诉处理中对中小企业规模类型有争议的,有关部门可以向有争议的企业登记所在地同级负责中小企业促进工作综合管理部门书面提请认定。

九、本规定由国务院负责中小企业促进工作综合管理部门、国家统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每5年定期评估,根据评估情况适时修订。

十、本规定由国务院负责中小企业促进工作综合管理部门、国家统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各部门各地区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十一、个体工商户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十二、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2011年颁布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同时废止。

附件5

2026第三届全国中小企业品牌营销案例写作规范要求

一、写作目的

本规范旨在引导中小企业及品牌社会组织、参评企业和高校大学师生撰写真实、准确、完整的中小企业品牌营销案例,展示品牌营销策划、营销实施、效果评估等环节的综合能力。

二、写作要求

案例标题:简明扼要地反映案例主题,醒目易懂,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挑战性。

撰写范围:案例内容应包括品牌营销策划的全过程,包括但不限于市场调研、定位、策略设计、执行过程、效果评估等。

撰写结构:案例应包括以下内容:

封面:包括企业名称、作品名称、参评案例写作团队成员姓名、队长联系电话和专用邮箱地址。

目录:列出各章节标题及页码。

摘要:对案例主要内容进行简洁准确概括,不超过300字。

引言:介绍撰写该案例的背景、目的、重要性等。

主体部分:详细介绍品牌营销策划和实施的全过程,包括各个环节的具体内容、实施方式等。

结论:总结案例的主要收获和经验教训。

参考资料:列出所有参考文献、数据来源等。

附件:附上图片、视频等素材。

撰写要点:

语言清晰简练,表达准确,不涉及敏感信息。

数据真实可靠,可以提供相应的支持材料。

避免抄袭,引用他人观点或数据时应注明出处。

格式要求:

使用中文撰写,字体清晰可读,建议使用宋体、黑体等常用字体。

页面大小为A4,行距、段距统一。

图表、表格应清晰可辨认,编号并注明来源。

附件需清晰,必要时附上相应的解释说明。

作品递交:

作品以PDF版本提交,命名格式为“企业名称-作品名称”。

作品排版:

案例应以统一的排版风格呈现,保证整体美观,排版整洁。

案例字数:

案例字数无特定要求,但建议在5000-10000字之间。

三、评审标准

案例时效性:确保案例为2025年度企业已实施品牌案例,而非未实施的策划方案。

案例完整性:包括市场调研、定位、策略设计、执行过程、效果评估等全环节的完整呈现。

案例创新性:品牌策划的独特性和创新性。

案例实施效果:品牌策划实施后的效果评估,包括但不限于市场份额提升、销售额增长等。

案例撰写质量:包括语言表达清晰、条理清楚、数据真实可靠等方面的综合评估。

案例遵循标准:品牌推广和传播手段要有效地传达品牌理念和品牌文化,提升品牌形象。严禁传播一切不良言论和思想,严禁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案例真实性:参评作品务必具有原创性。严禁抄袭,一经发现,取消参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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